根据公安部办公厅与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警保合作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公交管【2019】485号)及公安部便民利企措施要求,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促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措施落地,为机动车所有人与保险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安交管服务,9月15日起,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全省推行机动车保险凭证电子化及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应用工作。 车主如何查?怎么查? (一)通过湖南交警公众号 1.“湖南交警”公众号 2.选择“便民服务”菜单中的“电子保单查询” 3.在“查询选项”一栏选择保户信息和车辆信息,输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姓名、证件号、车牌号、发动机号等查询: (二)通过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公众号 1.“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公众号 2.选择“保险服务”菜单中的“电子保单” 3. 在“查询选项”一栏选择保户信息和车辆信息,输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姓名、证件号、车牌号、发动机号等查询: 查询后的电子保单可下载打印 一、推行路面执法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工作 湖南公安交管部门在执勤执法中,需要查验交强险信息的,可以通过在线核查的方式对交强险电子保险凭证和交强险电子标志进行核验。交强险信息核验无误的,不得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扣留车辆和处罚,也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 二、推行车管业务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核查及打印服务 在公安部全面放开内网核查交强险信息工作之前,车管所、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办理机动车检验、新车注册登记等业务时,车辆所有人需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的,保险公司在以上网点或者附近区域出单点、咨询柜台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免费提供交强险凭证核查及打印服务,不得拒绝打印;相关网点没有保险公司出单点或者咨询柜台的,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免费提供交强险凭证核查及打印服务。核查及打印完成后,经办人需在凭证上签字或盖章。车管所、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核验相关资料时,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经过核验的交强险打印凭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另行提供保险凭证。公安部放开我省内网核查交强险信息后,对于可通过内网核查到相关保险信息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保险凭证。 来源:湖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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