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各劳务派遣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劳务派遣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二条劳务派出单位定期报告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劳务的规定派出劳务情况报告 劳务派遣公司成都,四川成都劳务派遣公司<body>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劳务派遣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第二十二条关于劳务派遣单位定期报告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情况报告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诚信评价和监督检查的要求,请2021年度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按照《四川天府新区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办事指南》(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并装订成册,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劳动就业处提交材料和《四川天府新区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表》(附件2)。 对截止2022年3月31日仍不依法提交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情况报告的单位,我局将进行公示,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是否准予该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变更、注销行政许可的依据。 联系人:张敏洁; 联系电话:028-68774208; 办理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5号窗口。 附件:1.四川天府新区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办事指南 2.四川天府新区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表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 四川天府新区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办事指南 扫一扫获取附件 附件2 四川天府新区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表 扫一扫获取附件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