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Thomas尹123”问政: 父亲在大同交的合作医疗,目前在人民医院住院。住院报销标准是什么?是否包括拍片?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如下: 您好: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起付标准100元 未成年居民9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95%)成年居民9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95%) 市内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 未成年居民85%成年居民80% 市内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 未成年居民80%成年居民75% 市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 未成年居民80%成年居民58% 市外转诊起付标准1000元 未成年居民60%成年居民48%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221.209.152.55/wlwz/2021-11-04/161643.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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