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58 号)的相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遂昌县行政执法主体(2021年第一批)予以公告。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县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遂昌县统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为“12345”。 遂昌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遂昌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2021年第一批) 授权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举报电话 派出机 构情况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遂昌县妙高街道古院路1号两山转化发展大厦A幢 0578-12345 / (来源:遂昌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1-12-02 23:41:21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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