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浙江、黑龙江、湖北……近日,全国各省市纷纷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国家法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生育假期,落实男性护理假、夫妻育儿假及相关配套措施,为有意向生育的家庭加码福利,降低生育负担。 现在生育能休多少天假?护理假该怎么放?又有哪些配套措施得到完善?对此,大众怎么看?中国城市报记者进行了采访与梳理。 为什么要调整产假? 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的总和生育率为1.3,低于人口学中总和生育率2.1的更替水平。我国人口转变晚、节奏快、周期短,意味着我国将更快出现人口负增长,属于典型的“东亚模式”。 今年5月31日,中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了进一步释放生育积极性,促进妇女产后恢复,各地纷纷采取措施。 一般意义上的产假,指的是在职女性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自2012年起,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达98天。而最近全国多地调整的计划生育条例,主要就是调整各地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设的生育假。大部分省份将生育假由过去的30天延长到了60天。 注:表格数据截至11月29日。 女方产假 生育假天数分布。 产假最高达190天 甘肃、黑龙江、青海、江西、河南、海南等地的产假天数都在180天以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其中,海南、河南最高,达190天。 二孩、三孩产假更长。河北、浙江、福建三个省份的假期天数需要分门别类来看。在河北省生育一孩、二孩,获得158天产假,三孩产假为188天;而在浙江,生育一孩即享158天产假,二孩、三孩为188天。在福建省,生育假期则是在158-180天的区间中。 陕西省女职工或可休350天产假。在陕西省,女职工生育三孩的,拟再给予半年奖励假。陕西生育三孩的产妇或将可休法定产假大约350天(98基础产假 60天 10天孕检奖励 半年三孩产假)。 全国产假天数最低的为江苏省,为128天。其中,《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没有硬性规定具体天数,而是提出“在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30天。” 大多数省份的产假天数为158天,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国水平。 各地男方护理假天数分布情况。 这些地方增设男方护理假 安徽、甘肃、河南、江西、云南等地的男性可享30天护理假,而这些省份,女性产假也普遍较长,为158天及以上。 一共有16个省份护理假为15天。其中江苏省规定,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15天。11月29日,天津市通过《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男方陪产假从7日增加到15日。 护理假最短的是山东省,是7天。吉林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并未作出更详细的规定。 目前,不少省份的育儿假还处于拟增设阶段。 女方产假与男方护理假的关系。 多地夫妻每年可享10天育儿假 多地均规定,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天或10天的育儿假。部分省份可达15日。 北京、上海两地规定: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 河北、河南、黑龙江、浙江、辽宁、江西、湖北、贵州、四川等省份,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而在安徽省,子女六周岁以前,父母双方每年可享各10天育儿假。 山西省的福利保障力度更大。“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其中,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甘肃、青海的育儿假也处在第一梯队,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天育儿假。 重庆的育儿假最灵活,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相关配套支持措施 公租房优先配租 为进一步降低生育负担,《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租房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配备母婴设施 为了鼓励育龄妇女生育,多地发力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改善公共服务。 为了给母婴创造生育友好型的社会环境,《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规定上海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按照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无独有偶,为保障母婴权益,重庆市明确: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要求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另外,在《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也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例”内容。 延长婚假 有些地方则是选择延长婚假,为新婚夫妇加码福利。 在湖北省,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的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而江西省明确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天。 安徽省则是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医疗费用与生育津贴 湖北省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安徽省明确,对于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补助。补助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黑龙江省修正后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津贴的补助天数,由原执行的98天增加到158天。值得一提的是,黑龙江明确,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对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实施育儿补贴,并适当向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市民如何看待延长产假? 关于各地延长产假,增设护理假、育儿假的举措,记者采访了各地的市民。 “希望国家能够强制推行。”湖北省黄石市的熊先生认为,湖北增设护理假是意外之喜。“在私企工作的时候,经常遇到假期落实不下去的情况,现在有法可依了,男人就有时间照顾老婆孩子,做好产后陪伴。”熊先生说。 江苏省连云港市的小晨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她表示:“这项政策出发点是好的,在当今的人口形势下,延长产假有助于提高生育意愿;从个人来说,有利于女性产后身体和心理的恢复,考虑到了女性在职场与家庭中平衡的难题。”但小晨也向记者表达出了自己的忧虑,她认为,产假延长带来的隐形职场歧视也在放大。一边是用人成本的不断提高,一边是半年不在岗带来的利益损耗,这种比较会让很多单位选择在招录、重用、晋升时偏向男性。 黑龙江省大庆市的刘女士认为,延长产假对于原本就低生育欲望的女性没有太多助益,更多影响得是有生育意愿的女性。“在生育成本日益攀高,生活压力增大的时候,我会选择不生育。只是单纯给产假,缺少制度保障,也是治标不治本,希望能够加快完善配套措施。” “很多方面可以再进一步完善,比如给单位更多支持与补贴,让单位愿意承受女职工生育带来的影响;比如延长男性的育儿假、陪产假,让他们同步承担育儿责任,避免在家庭教育中出现‘缺位’。”小晨说。 记者:方紫薇 制图:方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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